根据《定西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对党校家属院27-6铺面进行公开租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
本次租赁国有铺面位于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27号,建筑面积36.57平方米,房屋结构为砖混,用途为商业,目前房屋现状为空置。本铺面周边交通便利,毗邻友谊广场,商业氛围良好。
二、租赁核心要求
1. 租赁期限:本次租赁期限为1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。
2. 租金底价及支付: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8431.28元(大写:壹万捌仟肆佰叁拾壹元贰角捌分),租金按年支付,实行先付后用,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讫。租金不含水电、物业、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,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
3. 业态限制:此铺面严禁用于各类餐饮经营活动(含产生油烟、异味的食品加工、小吃店等),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,不得从事易燃易爆、高噪音、高污染、危险品存储销售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业态需经出租方书面确认。
4. 其他约定:铺面不得转租、分租或变相转租、分租;承租人如需装修改造,需在不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,提交书面装修方案,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,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,租赁期满后,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。
三、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
1.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;
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支付能力,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3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租赁。
四、报名相关事宜
1. 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:00止,逾期不再受理;
2. 报名地点:定西市安定区定西北路1号(市委党校教学楼430办公室);
3. 报名资料:
自然人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查验,复印件留存);
企业法人/其他组织:营业执照副本(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征信证明材料(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查询记录);
经营业态说明(书面版,明确拟经营项目)。
4. 现场踏勘: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,出租方提供现场配合,踏勘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
五、确定承租人方式
1. 若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人仅1家,按租金底价签订租赁合同;
2. 若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人不少于2家,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,竞价起始价为租金底价,加价幅度为100元/次,以最终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,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。
3. 竞价时间及地点:另行电话通知已报名的意向承租人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,需按本公告要求完成报名,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;
2. 承租人需在确定承租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《定西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房屋租赁合同》,逾期未签订的,视为放弃承租资格;
3. 承租人经营期间需依法办理各类经营证照,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,服从辖区工商、城管、消防等部门管理,承担经营期间的全部法律责任;
4. 本次租赁的铺面按现状出租,出租方对铺面的装修、设施设备等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;
5.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出租方负责解释,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或调整。
七、联系方式
出租方:中共定西市委党校(定西市行政学院)
联系地址:定西市安定区定西北路1号
联系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18394242517
中共定西市委党校(定西市行政学院)
2026年3月24日